申請外籍看護資格

2024-03-19

外籍看護申請資格如下:

 

申請資格
申請人與被看護者符合以下一項親等關係: 

  • 直系血親之尊親屬及直系血親之卑親屬。
  • 三等親內之旁系血親。
  • 姻親三親等尊親及姻親三親等之卑親屬。

 

申請條件
申請外籍看護前,需由合格醫院的醫生,為受看護者開立「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」,主要是針對自主生活能力來評估;也可請長照管理中心協助,為不便出門的受看護者在宅鑑定。

 

「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暨 巴氏量表」裡共3張表單:

  1. ﹝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﹞:由醫療人員開立的治療經過、預後及醫師囑言,以及受看護者的照護需求評估。
  2. ﹝健康功能附表﹞:各項特定病症、病情、病況及健康功能。
  3. ﹝巴氏量表﹞:評估在進食、移位、個人衛生、如廁、洗澡、平地走動、上下樓梯、穿脫衣褲鞋襪、大小便控制上的表現。

 

待「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暨巴氏量表」開立,受看護者的條件符合下述任一項情形,就有申請外籍看護的資格:

  1. 未滿80歲,但需全日照護
  2. 滿80歲,嚴重依賴照護需要
  3. 滿85歲,輕度依賴照護需要
  4. 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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